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要求,我校依据信息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和校内各单位2017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规范重点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度,根据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
我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综合信息科,指派专人负责各类信息上报及信息公开工作。针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我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定期编印《西安石油大学校务公开简报》,面向校内发放,并送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二是制作了学校信息公开网页,及时将学校各部门应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三是编撰学校年鉴,对学校年度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面向全校各单位发放;四是建立专项信息公开通报会制度,及时对学校各专项工作进行公开;五是建立校务公开栏制度,对教职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布;六是通过校园网、学校官方微博等媒体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信息公开的内容;七是通过校报、广播、微信(“小油”和“e油”、校内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介及有关文件、公告、纪要等对学校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公开;八是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校领导接待日等,畅通信息公开联系渠道;九是以通知书、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学生成绩及学生日常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形成了对内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部分公开与全面公开相衔接、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信息公开与解释说明相统一的工作格局。通过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步推进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2017年,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的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及其他等10大类50项内容逐项公开。为了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时效性,针对各类信息特点,选择最佳的途径和形式发布信息。对于学校基本情况、重要文件、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有关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校园信息门户和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发布;对于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事师资、学风建设、财务、资产及收费等专项工作信息,主要通过职能部门或专题网站发布;对于师生和公众实时关注的学校发展动态信息,主要通过校园网校内新闻、校园网通知公告、校报校刊、微信平台及二级单位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对于教学质量信息、学生就业信息、人才培养、学风建设等信息通过编制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进行总结公开。
(二)主动公开具体情况
(1)发布《校务公开工作简报》。2017年5月,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编印了2016年度《校务公开工作简报》,面向校内发放,并报送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内容涉及“十三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校庆工作,学科建设,教学工作,高教研究与评估,科技工作,学生和共青团工作,宣传和统战工作,组织工作,人事工作,财务审计工作,资产管理和招投标工作,合作交流工作,后勤工作,基本建设工作,图书情报、期刊、档案和信息工作,体育和艺术工作,工会工作等18个方面。
(2)年鉴编纂。2017年6月,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印的《西安石油大学年鉴(2016)》编纂完成并在校内发布。《年鉴》全面、系统地分类记述了学校2016年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基建、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的概况、举措和主要成果,收录了2016年学校大事记,全书共247200余字,彩图36幅。
(3)财务公开。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定期以会议纪要、文件、通知等形式公开2017年各类预算、2016年决算报表等财务信息,不断提升高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其中,2016年全校累计收入83588.60万元,累计支出67779.66万元,
2017年预算总收入81628万元。同时,坚持学杂费收缴阳光运行机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和标准执行,在新生报到时主动通过录取通知书告知并通过制作展板展示,向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及时将财务和资产、学生资助等管理制度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开,保障了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
(4)招生就业。学校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制订了严格的招生就业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91.33%,连续23年保持在90%以上的较高水平。本科招生工作通过参加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平台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招生咨询热线常年开通,学校建立了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及时发布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到须知等相关招生信息,力争招生信息透明化,2017年本科招生数为4200人,新生报到4129人,报到率为98.31%。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做到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招生咨询办法和监督渠道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并认真落实,2017年共录取硕士研究生1094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1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98人,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2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4人。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和服务,2017届研究生初次就业率81.91%。
(5)教学质量信息。一是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校园网和招生宣传手册中公开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数量、教师数量及结构、二级学院及所开设专业情况等信息。二是实施多项举措,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编制了《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及公开机制,通过校园网、纪要、宣传栏等形式公布开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定期教学检查情况,并编制了《西安石油大学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6)物资采购。学校科研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具、后勤物资、基建配套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严格按照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由使用单位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经过市场调查、反复论证后,学校统一报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2017年对《西安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按照审批的招标方式和政府相关规定实施。对于分散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组织实施;其他项目如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由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在有形市场组织实施;教职工及学生集资或自愿采购项目,由学校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我校招标管理办法组织招标。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的原则,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做到招标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全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为4221.74万元,新增图书7.6万册。
(7)基建工程。学校基本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并由教代会通过。基建工程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在网上公布招标信息。招标前,组织校内相关单位对参与投标建设的单位的资质、水平、技术能力以及已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并及时将招标进展情况等信息做了主动公开。为了保证基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学校成立了基建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和解决学校各类基建工程需及时处理的各类问题。
(8)学生奖贷助学金发放和评优。严格遵守《奖贷学金发放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学生评优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组成评定工作小组,通过审核材料、答辩、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发放奖贷助学金和表彰先进的人选,及时将评选情况予以主动公开。2016年,评审发放本科生和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共计10项,累计奖励达5402人次,奖励金额2002.15万元;评审发放各类助学金11731人次,资助金额3072.55万元;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2876人次,发放金额1796.5万元。
(9)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学校依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从项目立项、评审、奖惩等各个环节都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教学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公平性,提高了教师参与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2016年新增国家级项目27项;新增省部级科研项目52项,地市级科研项目79项;新增横向科研项目228项。2017年上半年,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3项;新增省部级科研项目42项、厅局级科研项目21项、横向科研项目62项。
(10)职称评审和各类考核评优。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201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充规定(2016)》和《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教职工职称评审和各类考核评优均按照材料审核、基层单位推荐、学校组织答辩、公示等环节严格进行,确保职称评审和考核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2016年推荐晋升教授12人、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会计师1人、高级教师1人、副主任医师1人;批准晋升副教授28人、高级工程师2人、讲师3人、工程师2人。2016年度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级人数为233人,1人基本合格,其余为合格。首次实施职员制,对20人进行了职员制聘任。
(11)人事师资信息。学校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文件、校园网、信息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和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各类人事管理制度与办事流程,以及各类招聘、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培训进修等情况,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监督,促使工作透明化。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度学校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通过各种格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年度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快的进展和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个别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实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内容上与《清单》缺乏针对性。
2.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
4.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不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尚有待提高。
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网站,细化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升师生群体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校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1.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2.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专栏、新兴媒体积极介入”信息公开三维平台,
并充分利用意见箱、监督电话、书记(校长)信箱等,加强教职工对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反馈,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在师生和公众中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查考核机制。规范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另行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 |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