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 申报数量
根据教育厅要求,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个。
(二) 申报条件
1.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2. 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
3.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学校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重复,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4.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鼓励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联合共建。
5. 每个院(系)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2023年9月18日-20日:请各院(系)将拟申报的中心名称、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报送至科技处(见附件2)。
2. 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请各拟申报的单位参考附件3认真组织填写申请书,并于9月27日18点前将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科技处。
3. 2023年9月28日-10月6日:经学校初步筛选后,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结果,并对拟推荐的工程中心名单进行公示。
4. 2023年10月7日-10月8日:学校拟推荐上报的中心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
5. 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完成后正式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
联系人:屈乐 吴育平
联系电话:029-88382398
科技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