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表彰奖励“教书育人30年”教师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1〕86号),现就做好推荐评选2023年度“教书育人30年”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养优良,师德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专任教师;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4.在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岗位(含“双肩挑”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满30年以上。
(1)“教书育人30年”时间计算是从教师来校报到之日起至授予年度12月31日累计满30年;
(2)教师除国家公派或学校派出进修、学习、挂职、借调等情况外,其它因个人原因脱离教师岗位的工作时间予以扣除。
5.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在审核、认定、公示、表彰等环节中严格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西石大党师〔2019〕46号)执行。授予荣誉称号后,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及奖励。
二、认定表彰奖励程序
1.教师本人向专业技术岗位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表;
2.院(系)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人事处调查复核;
4.校长办公会审定;
5.学校表彰奖励。
三、奖励方式
荣获2023年度“教书育人30年”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评选“教书育人30年”教师对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献身于我校教育事业和教学工作,增强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尊师重教、爱校敬业、终生奉献的良好风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推荐评选和公示工作。
2.“教书育人30年”时间计算是从教师入校报到之日起至表彰奖励年度12月31日累计满30年。
3.评选推荐工作应采取单位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4.2022年以前已经表彰过的教师不再重复表彰。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院(系)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宣传、认真统计,并于5月19日之前,将教师情况登记表和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yuhr@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