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机关、教辅各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院(系)目标管理办法》、《西安石油大学机关、教辅、后勤单位目标管理办法》《西安石油大学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通知》,为做好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1.二级单位:各院(系),机关、教辅单位。
2.教职员工: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单位目标考核
1.院(系)目标考核。以《西安石油大学关于下达2022年度院(系)目标管理任务书的通知》(西石大〔2022〕12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依据,主要包括各院(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综合指标”和“业绩指标”两部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院(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疫情防控工作20%的考核权重,其他指标权重按80%计,考核总分仍实行百分制。
2.机关、教辅单位目标考核。以《中共西安石油大学委员会 西安石油大学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西石大〔2022〕25号)确定的工作要点为依据,逐条对照各单位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牵头以及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填写完成情况和工作创新点、工作增量、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处置单位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以及对学校疫情防控的贡献。机关、教辅单位考核体系中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目标任务之外创新性工作成果考核内容。(自评报告表见附件)
(二)工作人员考核
1.登录个人服务门户,进入业务直通车中“一表通系统”考核模块,在线提交《教职工岗位考核登记表》(填报说明见附件)。
2.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针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各有侧重,主要突出工作绩效和成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要考虑本人年内业绩成果增量。专业技术岗位2020-2022年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在2022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主要考核本人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成果。
3.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不同类型岗位的结构比例,优秀指标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积极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教职工志愿者倾斜。教师岗位优秀人员比例应高于本单位其他岗位优秀人员比例,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根据本单位应考核人数的10%向学校报备,不足8人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人评选或本单位累计达到1人的,可以隔年申报。
4.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疫情防控作出特别贡献者,可额外向学校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附优秀事迹介绍)。
四、工作安排
1.2023年2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应完成考核相关材料的准备整理和自评工作,教职员工完成个人考核登记表。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要求提前推进考核工作。
2.因受疫情影响,单位和个人考核的其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程序、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工作机制保持不变。
附件:
机关、教辅单位自评报告表2022.doc
教职工岗位考核表线上填报说明.doc
人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