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住户:
2021年5月10日,成都某小区发生了电动车在电梯内自燃引发火灾的消防安全事故,教训惨痛。为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消除电梯、楼道及户内安全隐患,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存放造成的安全事故,从即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车在家属楼内存放。
请广大教职员工、家属严格遵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稳定办公室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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