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获奖名单的通知》(陕教〔2021〕172号)。我校共有20项成果获得奖励,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每两年评审奖励一次,分设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旨为推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和奖励近五年来陕西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2021年度各系列共评出奖励797项。其中,论文奖一等奖112项,二等奖144项,三等奖185项;著作奖一等奖63项,二等奖88项,三等奖110项;研究报告奖一等奖23项,二等奖37项,三等奖32项;成果普及奖3项。
本次奖励申报,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动员,指导教师规范填写申报材料,严把形式审查关,最终取得20项成果获奖的好成绩。下一步,科技处将继续做好各级各类奖项的组织申报工作,加大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培育力度,助力广大教师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为不断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作出贡献。
图/文:李枫;审核:孙会珠;编辑:曲楠